塔里木大学分析测试中心
测试服务校内用户奖励管理办法
塔里木大学分析测试中心是塔里木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为了更好地服务校内广大师生,提升科研水平,提高设备运行效率,分析测试中心将对校内各课题组导师使用中心仪器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进行奖励,奖励办法如下:
第一条奖励论文资格的认定
以“塔里木大学”为第一单位,在国内外高水平专业杂志发表的学术论文,论文部分测试数据来源于塔里木大学分析测试中心的检测结果;要求在论文中明确致谢部分对塔里木大学分析测试中心表示感谢;或署名部分有中心人员及中心名称方可申请成果奖励,每项成果只允许申请一次。
第二条奖励申请程序
论文公开发表一年内,由论文第一作者提交《塔里木大学分析测试中心成果奖励申请表》,经导师或通讯作者或课题组负责人签字,与论文复印件一起提交中心办公室(分析测试中心109室)。
第三条成果奖励的标准
1.塔里木大学为第一单位,发表SCI一区、二区级论文(论文的认定以中科院JCR期刊分区数据为准),致谢塔里木大学分析测试中心并中心老师论文署名,每篇奖励测试费3000元;论文中仅致谢塔里木大学分析测试中心,每篇奖励测试费2000元。
2.塔里木大学为第一单位,发表SCI其他区级、EI论文,明确致谢分析测试中心或中心老师(含论文署名),每篇奖励测试费1000元。论文中仅出现中心仪器的完整信息(生产公司和型号等),每篇奖励测试费100元。
3.塔里木大学为第一单位,发表中文核心期刊(北核)或塔里木大学校报,明确致谢分析测试中心或中心老师(含论文署名),每篇奖励测试费500元。论文中仅出现中心仪器的完整信息(生产公司和型号等),每篇奖励测试费50元。
4.校内课题组使用中心仪器设备并由中心老师署名参与产出的其他高水平成果(包括专利、获奖、项目等)奖励,由课题组提交申请,中心审议评定奖励额度。
5.奖励测试费金额不超过该年度本人所用分析测试中心仪器的测试费用总和。
第四条奖励认定时间
每年12月底前统计本年度正式发表的论文,中心将通过网站通知校内用户提交成果奖励申请,并对申请情况进行汇总和审核兑现,校内课题组应主动申报,逾期未申报者将视为放弃奖励。
第五条奖励使用
奖励测试费只能用来抵扣塔里木大学分析测试中心的检测费用,不得提现或用于其他用途;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中心奖励测试费应于次年使用完,年底将作清零处理;
第六条本奖励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塔里木大学分析测试中心负责解释。
塔里木大学分析测试中心
2024年01月
附件:参考模板
单位名称(中英文):
中文:塔里木大学分析测试中心
英文:Instrumental Analysis Centerof TarimUniversity
致谢模板任选一项:
1、“XXXXXX数据来源于塔里木大学分析测试中心;XXXXXXdata were obtained using equipment maintained by Instrumental Analysis Centerof TarimUniversity.”
2、“作者感谢塔里木大学分析测试中心的技术支持;The authors acknowledge the assistance of Instrumental Analysis Centerof TarimUniversity”